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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申请解决我经营场所经营问题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20-08-23
信件索引号 202000139
信件内容
我叫胡政,双桥坪镇大米厂门面兰姐生活超市法人,从事经营已3年,我的门面经营面积180平方米,总投资75万元,其中贷款45万元。经营门类齐全,是双桥坪街道经营场所最大的生活超市。现门面前宽仅1.0-1.5米,与沥青路面垂直高度1.9-2.1米。由于上下不便现自行开辟了一条斜坡道,原水泥板靠木桩支撑,客户上下极为不便,严重影响了营业收入。特别是上下危险,雨天路滑,在2020年腊月28日胡颖同志进超市购物摔伤骨折,赔偿1.8万元一事,造成了我店严重的经济损失及周边居民不敢前来购物的恶劣影响。
我们经营门店室内外现状是有目共睹,已成不争的实事。
还贷付息(每月2000多元),压力之大,无奈之下,恳请上级领导亲临现场察看,尽早为我们合法经营解决生计问题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双桥坪镇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20-08-24
办理结果

经乡镇调查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原因是由于313省道改扩建所导致,需要等鼎城区313省道建设指挥部处理政策出台,乡镇现无权处理此事,如有生活困难可向我镇民政部门申请。

双桥坪镇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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