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关于请求解决居住问题的报告
尊敬的鼎城区人民政府各位领导:
你们好!
我们是鼎城区草坪镇夹溪岭村8组的村民、共六户(实际七户,已搬迁安置一户),都居住在新建鼎城区德善陵园殡仪馆附近300米范围内。
国家《殡仪馆建设标准》第三章第十一条第五项规定:考虑到殡葬工作的特殊性,尽量选择周边单位和居民较少、相对独立、交通便利的地域,并处理好与周边单位及居民的关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葬场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18081的规定。《火葬声的卫生防护距离标准》明确定规定年焚尸量在4000具以下,按照所在地区近五年风速的不同,卫生防护距离为300米至500米;年焚尸量大于等于4000具,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至700米;也就是无论年焚尸量多少其卫生防护距离最小值为300米;且宜建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有利于排水和空气扩散)。鼎城德善陵园殡仪馆项目环保审批文件--常鼎环项字(2014)31号批文中明确规定该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400米,在400米范围内没有居民户;而我们这六户居民不仅居住在400米范围内,而且都在300米范围内,并居住在德善陵园殡仪馆常年主导风的下风侧(我们居住在东南侧,当地常年以西北风为主)。
《殡仪馆建设标准》与《城市绿化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有毒气污染的工厂必须设立50米防护林带,50米防护林是最小值;该殡仪馆规划图中靠我们这些村民的东南侧50米的防护林没有规划设计,实际施工过程中也没有建设50米防护林。根据环保“三同时”制度,防治污染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也就是50米防护林必须与该殡仪馆主体同时规划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防护林是用来调节气候、减少污染、防止有毒气体直接扩散至居民区的一道屏障,是强制性要求。
我们已多次向村、镇、鼎城区民政局反应情况;并请求调整殡仪馆位置,现鼎城德善陵园殡仪馆建设位置不仅未能调整离我们这些居民区远一些,反而还因国家建设电网等问题导致最终建馆位置比最初设计方案离我们这几户居民更近了,该殡仪馆离最近的居民不足100米;50米净化空气、减少污染的防护林也不能设置;我们请求该殡仪馆远离居民区建设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未来该殡仪馆正式营业后产生的有害气体将直接危害我们的生命健康。
我们都是回民,信仰伊斯兰,讲求清静,老人过世后都是不放鞭炮的,我们这些回民整天在丧事吵闹中生活将对我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为此我们寝食难安,家中几位80多岁的老人得知后病倒在床。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建设好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让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 环境问题是最大的民生工程,我们这些少数民族伊斯兰回民也是社会主义大家庭中的一员,都是遵纪守法的村民,也有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憧憬。
尊敬的鼎城区人民政府各位领导,我们并非不支持政府、并非不懂得舍小家顾大家,为了支持政府我们愿意做出巨大的牺牲,让出我们辛辛苦苦祖祖辈辈建设的幸福、温馨、美好的家园,同时恳求政府为我们解决居住问题;如果政府不帮解决,让我们自行解决居住问题,对于我们这些五保户、低保户、多病缠身、在贫困边缘挣扎、脸朝黄土背朝天老老实实的农民来说就象登天一样的难;我们这些弱势群体都是遵纪守法的村民,随时欢迎各位领导前来了解我们的困苦;同时我们恳求各位领导为了不让我们这六户居民长期居住在火葬场卫生防护区内,为了我们村民的生命健康,为了我们伊斯兰回民的身心健康,为我们解决居住问题、进行异地安置居住,我们万分感激!
特此请求.
此致
敬礼!
常德市鼎城区草坪镇夹溪岭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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