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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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遗属待遇投诉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1-03-05 |
信件索引号 | 202100012 |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区长: 我是鼎城区十美堂镇上河村11组村民张金莲,1938年4月出生,大字不识的八旬老妇,今天委托有点文化知识的晚辈亲戚,冒昧地向您反映一个问题,就是我的遗属待遇问题。我的丈夫叫李新田,是鼎城区供销社蒿子港分社职工,1999年腊月初二因病去世,22年来,我一直没有享受过遗属待遇,几次委托人到供销社去问,说单位垮了,没钱;问村里,村里说没政策,搞不清。今年春节,我几个外地的晚辈亲戚来跟我拜年才得知,遗孀、遗属国家和省里不但有政策,而且还多次调整了标准。我不知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是供销社贪污了政策,还是某些人贪污了钱!作为一个八旬老人,我深知自己来日无多,恳请区长在帮百忙之中过问一下,给我一个说法,万分感谢! 只能要我女婿转接。 2021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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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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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1-03-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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