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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应加以规范的建议
来信人 曾** 来信日期 2021-03-15
信件索引号 202100009
信件内容
近两年,城区上路行驶的老年代步车(电动三轮车、四轮车)越来越多,而且都为登记上牌,驾驶员中不乏是年纪偏大、行动能力偏弱的老年人,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老年人交通规则不熟,安全意识不强、反应能力不快,驾车出行很不安全。建议加大电动车上牌力度,提高车辆辨识度;上牌时应购买保险,提高人身安全保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日期 2021-03-19
办理结果

曾杨明委员: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近日,区道安办组织交通、教育、城管、市场监督、城区街道办事处等部门专题研究区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007号提案《关于加强老年代步车规范和管理的几点建议》,明确了职责,形成共识:

1、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网格摸清老年代步车底数,宣传劝导不要购买老年代步车。

2、区交通运输局:严厉打击摆租待客、非法营运,积极争取增加公交线路来减少用年代步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

3、区教育局:广泛开展上、下学学生不乘坐老年代步车的宣传教育。

4、区城管局:积极配合交警、交通整治老年代步车上路行驶,增加人行道非机动车的停车泊位。

5、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大营运监管,不合格的老年代步车禁止在鼎城区销售。

6、区交警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改变勤务模式,定点执勤与巡逻管控相结合。加强日常交通查处力度,禁止老年代步车进行非法营运,严抓老年代步车强制性保险、年检办理审查,对老年代步车牌照管理,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行驶,驾驶人必须持有效驾驶证方可驾驶。维护法律的严肃性。

形成共识:

1、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的监督管理,呼吁尽快出台老年代步车管理方面的相关法规,使管理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2、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生产厂家及销售部门的规范管理,生产销售上路的车辆要达到国家规范技术标准所要求的性能保障,否则不许销售。

各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管,形成严管老年代步车的高压态势,给人民群众一个安全的出行环境。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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