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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勘察江南丽都小区附近独栋房屋,消除小区出行安全隐患的建议
来信人 唐** 来信日期 2021-08-16
信件索引号 202100035
信件内容
江南丽都小区及周边居民反映骑车、驾车等出门经常出险情,原因是一栋临街房屋矗立在该小区大门前,几乎挡住了出行人的视线。本人前往查看,果然该房屋紧贴马路边沿,而它两边的其他房屋距离路边都在大约18米以上,显得该房屋格外不同。站在该小区门口向外望去,该房屋挡住了整个左边乃至于前方一部分的视线。居民说他们每次骑车或驾车出行都胆战心惊,看不到左边和前面的情行,怕被撞和撞到人,前面就经常出现汽车、电动车和单车碰撞、剐蹭事故。希望区政府将该栋房屋勘察,设立警示标志,以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回复日期 2021-08-16
办理结果

唐松山委员: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我队领导高度重视,派出秩序股、政工股、桥南中队民警现场勘查,向江南丽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和负责江南丽都小区物业管理的常德市弘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人员了解情况。 

江南丽都小区东抵战备路,西抵德安路,南抵花溪路,北邻红云街道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中心,现有商品房7栋、260多户居民,在紧邻德安路的西北角设西门,在紧邻花溪路的东南角设南门,南门与淮阳中学的北门隔路相望。小区实行人车分流,设有地下停车场,车位110多个。居民进出小区全部走南门。 

江南丽都小区南门的东南角(花溪路与战备路交叉路口的西北方)确有一栋居民房,看起来有点挡江南丽都小区车辆驾驶人出南门的视线,但这栋居民房有台阶,邻花溪路有3米左右的人行道,与江南城区的部分临街房屋类似。江南丽都小区业主们反映的这栋居民房属于违法建筑、应该拆除等事宜,应由规划、住建、城管等主管部门核实和执行。 

在江南丽都小区南门进入花溪路的路口,我队已设置了“减速让行”的禁令标志;在江南丽都小区南门前的花溪路路段,我队在东边的战备路路口已设置了“注意儿童”的警告标志、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在西边的淮阳中学北门西北角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在两组人行横道线之间施划了 “车行道横向减速标线”的警告标线2组。交通标志、标线已经设置齐全。 

《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 车辆进出道路,应当减速或者停车瞭望,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在允许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路段,机动车进出时不得妨碍非机动车、行人正常通行”。我队将联合江南丽都小区业主委员会,对小区居民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防止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常德市鼎城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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