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一名原鼎城区蔡家岗镇泉垱村女性村干部,1970年生。2020年12月乡镇主要负责人找我谈话说根据“{省市委精神”1971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女性不能参加下一届村干部被选举的资格。一刀切的政策剥夺我们的被选举权。当2021年1月28日选举刚刚结束后,却看到周边乡镇1971年之前出生的女性都正常参加了选举,例如:同区灌溪镇兴发村的现任妇女主任等等,嵩子港镇、韩公渡镇等整个常德市有多少乡镇的同龄女性有被选举权可查可调,才明白并不是省市委政策。作为当事人我们问乡镇这个决策的红头文件是否有无?镇主要负责人口径不一,闪烁其词。彭书记说是绝密文件 ,而镇主要负责人又说没有文件,是企业女职工五十岁就退休的精神,镇党委政府口头研究决定的,一会儿有文件一会儿又没有文件(有原话)。泉垱村同时退职两人返聘一个人不返聘一人,这不公平的做法村支书吓唬我说不能说出去,说出去后社保不给我继续参保,这什么意思? 这次换届我们蔡家岗镇1971年1月1日之前出生的有9位女同志,3位同志返聘在村里继续上班,2位同志接近满五十五周岁, 余下的4位同志龙门村周亚萍1970年生、张小华1969年生、舒公殿黄桂先1969年生、 张四平1970年生未解决退职后问题。我们四人反复诉求解决我们提前退休的生活待遇问题。此事拖延8个多月还未得到解决,更有领导两次(有原话)说让我们重新选举一次选不起就待遇全无,免得再向上级诉求此事了。请问选举政策是儿戏吗?村支书说选举就选举吗?歪曲政策还有理吗 ?
现在诉求满五十五岁之前被动退职的待遇问题。乡镇政府解决不了只能向省市部门诉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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