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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霸道村民阻止地基交易
来信人 莫** 来信日期 2022-03-23
信件索引号 202200020
信件内容
霸道村民阻止地基交易,详情请见附件《致常德市鼎城区黄土店镇镇政府的一封公开信》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黄土店镇 回复日期 2022-03-26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我镇镇村两级部门上门调查反馈的情况,您转让该处地基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受让者在该处地基原址重建的行为还有待商榷。根据《物权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村委表示担忧是因为若在该处地基内沿地基边线建房,则与周边房屋间距过近,会影响周围居民的通风、采光,周围居民反对在该处原址重建。村委也不会违背法律法规为第三方背书,经调查也不存在为第三方背书的情况

另外,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保障公路运行安全和节约用地的原则以及公路发展的需要,组织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划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农村建房虽没有明文规定与村道的间距,但出于对渠道排水、公路养护及通行安全的考虑,离村道至少间距一米建房已成为了约定俗成的规矩。建议您出于对集体利益的考虑,遵守离公路建房间距一米的规定。

如果您对以上解释不满意,可以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或者申请司法调解。

鼎城区黄土店镇人民政府

2022 年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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