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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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赞扬鼎城区劳动监察大队 | ||
来信人 | 于** | 来信日期 | 2022-05-20 |
信件索引号 | 202200039 | ||
信件内容 |
本人因阳光幼体工作室拖欠本人工资,致电到鼎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常德市鼎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胡春华 副大队长刘功军,让我放心由他本人负责,我真切的感受到了胡队长为人民服务的热枕,他奔波的时候几个地方找到了拖欠工资的老板杨涛,为我追回了工资,真的感觉劳动监察大队为人民服务的心,真心感觉的办事效率特别高,态度还特别好,最后我表达感谢的时候,胡队长对我讲维护人民权益是他们的义务,令本人印象深刻,特此在这里感谢办案人鼎城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胡春华、副大队长刘功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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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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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人社局 | 回复日期 | 2022-05-21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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