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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请求减免鼎城区疾控中心财政调控金的建议
来信人 杨** 来信日期 2023-06-16
信件索引号 202300038
信件内容
鼎城区疾控中心实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国办法〔2011〕37号文件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自2017年4月1日起,疾控中心已减免了卫生检验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预防性体检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全省从2017年7月日起,统一采用疫苗采购平台,二类疫苗实行零利润销售,疾控中心只收取每只9.5元的存储运输费,而疾控中心每年仍需上缴调控金180万元。疫情三年疾控运行异常紧张,已无法上缴调控金,综上,恳请各级领导和相关单位给予关注、支持、解决为盼!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财政局 回复日期 2023-06-16
办理结果

杨琴委员: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非税收入,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条例规定,履行管理职能、行使国有资产或者国有资源所有权、提供特定服务或者以政府名义征收或者收取的税收以外的财政性资金。《湖南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非税收入是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统筹安排,实行综合预算管理。第六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非税收入的主管部门,统一管理非税收入资金。也就是说,非税收入所有权归政府,管理权在财政。

区疾控中心原系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按60%予以定额补助。后根据单位申请要求财政全额打卡但不增加财政负担并报经领导同意,财政按全额拨款单位予以保障,同时对增加的40%部分单位自愿等额增加单位政府统筹任务。随着财政保障标准的不断提高,疾控中心的政府统筹任务从2013年的122.08万元提高到2017年的219.5万元。近年来,上级不断对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疾控中心收取的收费项目也不断减少,目前保留有预防接种服务费、疫苗储存运输费和新冠病毒检测费三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考虑到单位非税收入减少的实际情况,从2018年起,疾控中心政府统筹任务减少到180万元,同时,对财政保障提标部分未再继续增加统筹任务。2023年,疾控中心政府统筹任务进一步调减到170万元。

当前,财政收入急剧下滑,支出刚性增长,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 出,我们已尽最大可能考虑单位的实际困难。今后,随着经济形势好转,财政收支矛盾改善,我们将统筹考虑各单位实际情况,进一步优化统筹资金任务。

鼎城区财政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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