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本人姜开明系常德市鼎城区许家桥乡原双堰岗村15组(现兴望冲村14组)村民,与其妻子熊名菊于1995年购买了同村2组村民伍育云的房屋(有同组村民的证明),并举家搬迁至双堰岗村2组(现兴望冲村8组)居住至今,在1996年进行第一次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时,已确权熊名菊名下的双堰岗村2组农田为8.7亩,在2018年进行第二次农村土地承包确权时,因继承熊名菊已过世父母(为2组村民)土地2.8亩,所以已经确权熊名菊名下的双堰岗村2组农田增加至11.56亩。
在2021年村委会告知前村妇女队长组织部分双堰岗村2组村民举报,以我们无户空挂为由要求退还已经确权的11.56亩农田。此事情发生后,我们通过乡派出所查询后得知,我们全家的户籍地址均为原双堰岗村15组(现兴望冲村14组),但熊名菊的身份证地址又为原双堰岗村2组,且我家在2020年办理于2009年修建的自建房不动产证时,上面填写房屋地址又是兴望冲村14组。上述种种情况,导致目前我们家户籍系统地址与实际居住地不符,房屋不动产权证登记地址也与房产实际所在地不符,也让部分别有用心之人对我们家合理合法拥有的基本农田产生了窃取之心,通过分析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此前多次人口普查及原始信息上报时,原村部办事人员的大意疏忽,以及我们自己的知识缺乏和无知,严重忽视了这些公民基本信息的重要性而导致的。
为了确保农民的基本权益不受损害,解决之前因历史遗留问题产生的矛盾,不能将错就错、一错再错。恳请政府为我们农民做主:请求将我们全家的户籍系统地址及身份证信息地址,更改为居住了20多年的现实际住址兴望冲村8组;也请求将我们家不动产产权证地址更改为房产实际地址兴望冲村8组;再请求政府继续保护我们家一直合理合法拥有的11.56亩基本农田权益不受别有用心之人的侵害。
一位需要政府保护与帮助的农民:姜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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