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异地办理身份证的问题
来信人 赵** 来信日期 2024-04-08
信件索引号 202400038
信件内容
本人户口是重庆的,身份证下个月过期,现在鼎城区工作,请问如何在鼎城区这边办理身份证,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回复日期 2024-04-08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异地办理身份证需要以下材料:

1、异地办理身份证必须提供办理人的的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2、目前所在城市的居住证;

3、换领证件的,须上缴原居民身份证;

4、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证件工本费,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的,证件工本费;

5、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6、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7、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8、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9、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异地办理身份证流程: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

2、异地受理点受理居民身份证换领、补领申请后,及时将受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户籍地公安机关,户籍地县级公安机关及时审核签发;

3、居住地公安机关接到经审核签发的制证信息后,在法定时限内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

鼎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