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对鼎城区教育局安全部门的反映
来信人 徐** 来信日期 2024-11-19
信件索引号 202400134
信件内容
致鼎城区教育局安全部门,关于湖南常德鼎城区永安小学反恐怖安全防范设施涉嫌违法违规问题的反映:湖南常德鼎城区永安小学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一条和GB/T 29315-2022《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要求》定为防范恐怖袭击的重点目标。根据《反恐怖主义法》第三十二条 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相关标准和实际需要,对重点目标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技防、物防设备、设施。重点目标的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保障相关系统正常运行。采集的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九十日;GB/T 29315-2022 8.2 学校周界宜设置入侵探测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9.1.1 安全防范系统的设备和材料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检验或认证合格。9.1.4系统的其他要求应符合GB50348的相关规定;GB55029-2022《安全防范工程通用规范》3.1.3周界防护应根据现场环境和安全防范管理要求,选择设置实体防护、入侵探测、视频监控等设施,有效覆盖需要防护的区域,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实体防护设施应具有阻挡或延迟相应风险的能力;2、入侵探测设备应具有对攀爬、翻越、挖凿、穿越等一种或多种入侵行为的探测能力。5.0.1 高风险保护对象的安全防范工程应进行检验。5.0.2 工程检验时应对系统功能、性能等进行检验;其入侵探测装置未能有效覆盖需要防护的区域即实体围墙围栏,有探测盲区,不会对人员挖凿、破坏、攀爬等入侵行为做出反映报警,不具备阻挡或延迟相应风险的能力,具有安全隐患,且其实体防护是否防护性能和功能的检验、检测报告?希望教育局安全部门查实并依法依规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教育局 回复日期 2024-11-21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各级部门精神,及公安、教育、安监各部门各级领导指示,在建校初,学校便建设了配套的反恐防暴设施设备,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设立校园门禁系统,配备一键报警系统,校园内实行人车分流,围墙高度2米,校门前防撞墩40个(尺寸500*500),配备了校园监控系统,设置了147个摄像头,覆盖校园公共区域及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摄像头接入政法系统的“雪亮工程”,确保能够实时监控校园内外各类情况。

学校设立了专门的门卫室,作为校园安全的重要防线,严格履行“四个一律”,对需要进入校园的人员与车辆出入登记、问询、核实,严禁无关人员及车辆进入校园。按照相关标准,学校配备了专业的保安人员,全天24小时轮流值守,负责校园日常巡逻、安全保卫等工作,并配备了安全防护8件套,涵盖了如防暴盾牌、钢叉、警棍、防刺服等必要的防护与应对器材。

依照消防安全规范要求,学校设立了微型消防站,校园内各建筑物及重点区域合理配置了齐全且有效的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182个、消火栓94个、应急照明灯197个,疏散指示标识192个,火灾报警装置等,并定期进行维护检查,确保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常发挥作用。

办学以来,学校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又陆续添置了安防八件套3套,增加摄像头26个,防撞墩60个,拒马4个,定期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每周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排查,邀请专业人员对保安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全方位加强学校安防安保力量,确保校园安全。

安全重于泰山,一直以来,永安小学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未来,学校将继续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强化安全意识,完善安全措施,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全体师生创造一个更加安全、稳定、和谐的学习和工作环境,为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保驾护航。

再次感谢家长对学校安全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鼎城区教育局

2024年11月2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