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互动交流>区长信箱 > 信件内容

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物业骗取维修基金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7-09-20
信件索引号 201709200908356251
信件内容
我是鼎城区薪城外滩的业主,反映小区没有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冒充业主签名,到房管局骗取维修基金,希望政府能马上调查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房管局 回复日期 2017-09-2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近日,我局召集业委会、物业公司负责人在我局会议室进行了专题协商,我局要求业委会与物业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必须到我局物业股备案,现已备案。同时要求业委会、物业公司对业主所反映的房屋漏水、电梯维修等问题积极与业主沟通、协商。动用业主专项维修资金一事,我局会严格按照资金使用拨付程序规定办理,业主所反映物业收费不开票,业主可向物价、税务部门反映,我局会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后续情况我局会继续关注。

鼎城区房产局

2017-9-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