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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违规审批加油站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7-12-20
信件索引号 201712201113459704
信件内容
鼎城区商务局成品油管理办不作为,违规审批了一个外地人开的加油站,两家加油站相距只有1.5公里,抢了自己加油站的生意,希望得到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商务局 回复日期 2017-12-23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常德市鼎城区亿华加油站是“十二五”加油站规划审定的规划点,于2013年11月获得省商务厅新建加油站准建资格,规划地址在鼎城区斗姆湖街道花园村,正在建设之中,现已办理了规划证、国土证,距离龙先生投资入股的鼎城区许家桥回维加油站4.5km。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常德市鼎城区武陵镇、斗姆湖镇撤镇设街道的批复》(湘民行发[2013]32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鼎城区撤销斗姆湖镇,设立斗姆湖街道,统一纳入鼎城区江南城区范围。因此,亿华加油站属于城区加油站。再根据商务部《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及《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SB/T10390—2004)关于加油站设置规定: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km。这两个加油站的距离是符合要求的。

鼎城区商务粮食局

201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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