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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门面招牌不合规
来信人 匿** 来信日期 2018-07-20
信件索引号 201807200912185430
信件内容
鼎城区体育馆对面江山如画小区的门面在装修,招牌安装比别人多出来一截,没有平齐其他招牌,影响美观,希望得到处理。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区城管局 回复日期 2018-07-02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区城管局立即安排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并查阅审批资料,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 该门头招牌申请人于2018年7月13日向区城管局直接提出申请,设置内容为果森林水果连锁超市的门头招牌许可事项,设置招牌尺寸为长16米、高1.5米。区城管局依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十四条及《常德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现场勘查,招牌设计制作单位提出该门头招牌尺寸较长,出于安全措施考虑,该门头招牌其钢架结构厚度需略高于相邻门面,但其门头招牌的高度尺寸与相邻门面一致。经综合考虑,区城管局依法予以行政审批。 欢迎广大市民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与监督,在今后的城市管理工作中,城管部门会做到统筹兼顾,合理规划,给广大市民营造一个亮丽舒适的生活环境。

鼎城区城管局

2018-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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