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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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恶性肿瘤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问题咨询 | ||
来信人 | 何** | 来信日期 | 2025-10-13 |
信件索引号 | 202500062 | ||
信件内容 |
我伯伯于9月份在常德第四人民医院检查,怀疑甲状腺肿瘤,医药费花了几千,后在地区医院又检查花了几千。最后在长沙湘雅附二住院,因为无法开刀动手术,后面只做搭支架手术处理,出院时走医保报销后自己出的医药费用是9000多,还有一个23000左右的发票是自费的,没有走医保。我想咨询下关于大病二次报销的政策,我伯伯这种情况是否二次报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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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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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鼎城区医疗保障局 | 回复日期 | 2025-10-17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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