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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老年人住院通知子女的建议
来信人 胡** 来信日期 2025-12-05
信件索引号 202500074
信件内容
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农村留守老人特别是独居老人比列逐年升高,因病住院后很多老人为不打扰子女工作,不会将病情告诉子女,形成了住院照料不及时、子女不知情的情况,如果病情加重子女措手不及。鉴于上述情况,建议: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在接收65岁以上老人住院后,登记子女通讯信息,并将主要病情通知子女。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卫健局 回复日期 2025-12-05
办理结果

胡德高委员: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衷心感谢您对我区农村留守老人健康保障工作的高度关注与热心建言,您所反映的问题切中当前城镇化进程中养老服务的痛点难点,提出的建议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完善我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保障留守老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经局党组专题研究,并结合我区医疗卫生服务实际情况,现就您提出的建议回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可建议的社会影响

当前,随着我区城镇化水平持续提升,农村留守老人尤其是独居老人数量逐年增多,这类群体因病住院后,因担心影响子女工作而隐瞒病情的情况时有发生,导致照料帮扶不及时、子女知情权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病情加重时子女措手不及的风险,已成为影响老年群体生活质量和家庭幸福的突出问题。您提出的登记65岁以上老人住院子女通讯信息的建议,直击问题核心,既符我区关于“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要求,也契合我区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的工作部署,能够有效搭建医疗机构、老人与子女之间的沟通桥梁,形成健康保障合力,我局对此予以完全认可和积极支持。

二、精准施策,全面部署信息登记工作

为确保建议落地见效,我局将印发《关于加强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住院服务管理的通知》,对区内各级医疗机构(含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出明确工作要求:

(一)规范信息登记流程

各医疗机构在接收65岁以上老年患者住院时,在患者允许的前提下,协助登记其子女或主要赡养人的姓名、联系电话等核心通讯信息,纳入患者住院病历辅助档案统一管理。对于独居老人、无近亲属陪同就医的老人,医护人员应耐心解释登记目的,消除老人顾虑,确保信息登记全面、准确、有效;对于意识不清或无法自主表达的老人,可通过村(社区)卫生室、网格员等渠道协助联系其子女,完成信息补登。

(二)明确信息使用规范

登记的子女通讯信息在患者允许情况下仅用于入院病情告知和紧急情况联络等医疗服务相关事宜,各医疗机构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建立信息安全管理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保管,严禁泄露、出售或非法提供给第三方,切实保障老人及子女的信息安全与隐私权益。 

三、持续优化,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下一步,我局将以此次工作部署为契机,进一步聚焦农村留守老人、独居老人等重点群体的健康需求,持续优化老年健康服务供给:一是推动医疗机构与村(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网格员建立联动机制,拓宽信息沟通渠道;二是鼓励医疗机构开展老年患者出院后随访服务,及时了解康复情况,为子女提供护理指导;三是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农村地区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水平,减少老人住院频次,从源头上缓解照料压力。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用情用力解决老年群体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老年健康保障水平。

常德市鼎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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