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件内容 |
尊敬的区长:
您好!我是鼎城区灌溪街道黄土山社区9组居民向世忠。现就本人2019年“兴隆国际物流园(二期)”项目征地补偿中,我户家庭成员权益被遗漏的问题,向您反映情况,恳请协调解决。
一、核心事实
2019年6月26日,我户与区征地拆迁部门签订补偿安置协议,协议记载安置人口为7人。但签约时,我儿媳刘春芳已怀孕(根据《出生医学证明》,其子向奕臣于2020年1月11日出生,孕周38周)。因此,协议签订时我户实际应安置人口应为8人,存在明确的事实认定遗漏。目前向奕臣已合法落户并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其征地补偿权益一直未能落实。
二、维权经过
1. 2025年12月25日,我向鼎城区人民政府邮寄书面申请函,请求协调解决(EMS底单可查)。
2. 此后,我先后与区自然资源局、区政府值班室多次电话沟通,先后被告知“需向区政府申请”、“已上报”、“区领导在商量”等,至今已近3个月,未收到任何书面答复或处理结果。
3. 2026年3月18日,我再次致电区自然资源局,对方回复要求我与区政府对接。
三、诉求
1. 恳请区政府对我户征地补偿遗漏成员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2. 请求依据公平原则,对签约时已客观存在的胎儿(现已出生并取得成员资格)给予补偿安置;
3. 如已有协商结果,请书面告知;如仍在协商,请明确办理时限。
本人愿提供全部证据材料,随时配合调查。
申请人:向世忠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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