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关于工商年报申报应坚持服务导向的建议 | ||
| 来信人 | 丁** | 来信日期 | 2026-04-03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40 | ||
| 信件内容 |
近期委员走访调研发现,部分市场主体反映年报申报存在“重处罚、轻提醒”问题:申报期内提醒服务不及时,经营者未有效收到提示,申报期过后却接到行政处罚通知。这既影响市场主体对政策的理解与配合,也损害营商环境的公平性与可预期性。年报制度本意是引导依法合规经营,而非以处罚为目的。建议:一、加强事前提醒,变“事后处罚”为“事前服务”;二、规范处罚程序,严格落实告知、催报等前置环节;三、加强内部监督,确保程序规范、裁量合理。希望相关部门坚持服务导向,让惠民政策落地,营造公平安定的营商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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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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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区市场监督局 | 回复日期 | 2026-04-03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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