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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恢复工作岗位的求助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26-05-11
信件索引号 202600044
信件内容
  响应国家“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号召,勤奋学习,本人1997年农校毕业,国家统一分配到原唐家铺乡政府企管站工作,1999年乡镇机构改革,本人服从原唐家铺乡政府统一政策安排,办理政策性《停薪留职》待岗分流,并非本人自愿待岗分流、也非擅自离岗,本人从入职至今,从未签订任何解除人事劳动关系、买断工龄、自愿离职的书面文书,也从未收到任何部门作出的辞退、除名、自动离职、取消身份的正式通知文书,人事劳动关系从未依法终止,依照《湘发〔1999〕7号(1999.3.27) 全省统一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分流政策 》,保留干部编制身份、工龄连续、视同社保年限、补发待岗生活费、补缴养老、医保、公积金,停薪留职待岗分流不属于买断脱钩,编制身份一直有效,经本人多次反应求助,要求恢复工作,原唐家铺乡政府仅在2013年按最低标准补缴了社保,再无下文。
  我的诉求是: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湘发〔1999〕7号(1999.3.27) 全省统一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下岗分流政策 》,落实待遇政策。2、恢复我的工作。
  本人始终拥护政府,恳请区领导体恤待岗分流人员实际困难,为民解难,帮助解决待岗分流人员历史遗留问题。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谢家铺镇 回复日期 2026-05-1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后,我处即组织工作专班对您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现反馈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1999年乡镇企管站分流转体待岗,未收到书面辞退说明、劳动关系未解除,要求恢复工作”的诉求,立即开展核查、走访求证相关知情人员,现将具体核查情况说明:

一、来信人基本工作经历

张勇,1997年农校毕业,毕业后统一分配至唐家铺乡企管站工作。1999年,因乡镇机构改革、企管站分流转体,该同志纳入待岗分流人员范围,此后处于待岗状态。近期,张勇以从未收到书面辞退文书、劳动关系未依法解除为由,正式提出恢复原有工作岗位的诉求。

二、实地核查具体情况

为客观核实事件全貌,我镇通过走访、电话咨询老同志,对有关事情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张勇,1999年唐家铺乡企管站机构改革待岗分流”情况属实。经查询人社局有关资料记载,张勇同志与唐家铺乡已在2003年通过文件解除劳动关系。1999-2003年,由于机构改革,企管站被撤,部分人员待岗、下岗,这部分人员如想继续在唐家铺乡以事业编制的身份工作,可通过公开岗位竞争上岗。据老同志的反馈,唐家铺乡于2003、2007、2010、2013年先后进行了四次公开晋岗,这四次竞岗的通知均已通过电话形式告知待岗、下岗分流人员,且有老同志通过此途径晋岗成功重回工作岗位。由于张勇同志一直未回到唐家铺乡参加晋岗事宜,故无法恢复其事业编制身份。

常德市鼎城区谢家铺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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