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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基本农田抗旱
来信人 尚** 来信日期 2026-08-01
信件索引号 202600056
信件内容
领导,我们韩公渡镇郑家湾村五组的旱地以前都是种棉花和油菜的,不知道什么时候划为基本农田了,今年我种植三十多亩水稻,现在要抗旱,一没有电二没有抗旱设备设施,眼看几十亩要化为乌有,心焦如焚,既然国家把旱地划为基本农田了,为什么最基本的水利设施都不配备,这里我恳请区委领导给我们化解当前的燃眉之急,救救我的水稻,谢谢!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鼎城区韩公渡镇 回复日期 2026-08-05
办理结果

网友:

您好!来件收悉,现将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问题:郑家湾村五组的旱地划为基本农田,村民种植水稻有抗旱需求,但未配备水利灌溉设施。

回复: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原文法条解读:

旱地本身属于三大耕地(水田、水浇地、旱地)之一,只要符合条件(连片面积大、土层厚、土壤肥力稳定,常年种植旱粮作物),依法必须划入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没有“旱地不能划入基本农田”的硬性规定。

国家政策只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杜绝长期非粮化、非农化,结合地块原有地类、灌溉条件因地制宜管理,永久基本农田现状为旱地、原本种植旱粮的,可以维持原有种植模式,没有硬性要求旱地强行改种水稻,可以种植旱粮作物。如:玉米、大豆、红薯、高粱、花生、油菜等。

镇村两级将积极协调就近水源,引导架设临时抽水设施,同时积极向上对接水利项目,持续推进灌溉配套设施建设。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信任与支持。

鼎城区韩公渡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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