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代课教师可否办理视同缴费年限 | ||
| 来信人 | 胡** | 来信日期 | 2026-08-04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59 | ||
| 信件内容 |
本人1991年至1998年在沧山乡小学担任代课教师,现外出广东在外企务工,因临近退休,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本人在学校代课的工作年限可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本人对相关办理流程不熟悉,麻烦政府相关部门给予指导,帮助本人如何把代课教师工龄认定为视同缴费年限。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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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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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教育局 | 回复日期 | 2026-08-06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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