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请求查处灌溪镇乐福村谭国先超标准建房、侵占本人山林土地 | ||
| 来信人 | 张** | 来信日期 | 2026-10-13 |
| 信件索引号 | 202600072 | ||
| 信件内容 |
本人系鼎城区灌溪镇乐福村村民,本人父亲持有合法林权证,案涉山林使用权归本人父亲。 本村村民谭国先旧房原拆原建,按政策应当执行原拆原建,宅基地面积也应当符合本村户籍人口对应的宅基地审批限额。 查阅档案得知:谭国先老宅基地原始面积178㎡;规划审批建筑占地130㎡;不动产权档案记录实际宗地291.25㎡,批准仅180㎡,超批准宗地111.25㎡,房屋建筑面积同样大幅超出审批。同时该户仅有她一人户口在本村本组,实际确权宗地面积远远超出单人户口可审批的集体宅基地面积标准。 对照宗地图,该户向外扩建范围侵入本人林权证登记山林,事前没有与本人父亲协商、取得同意。 恳请贵单位转灌溪镇人民政府、镇自然资源所,调取建房审批材料、户籍资料,现场勘测比对图纸,对超面积建房、侵占山林土地问题调查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书面答复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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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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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部门 | 灌溪街道办事处 | 回复日期 | 2026-10-27 |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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