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溪法庭成功执行一起土地征收补偿费纠纷
近日,区法院灌溪法庭一揽子执结了五起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案,申请人张某等高兴地领取了相应的补偿款。
因灌溪工业园项目需要,张某等五户所在的村民小组的耕地被征收了。在分配土地补偿费用时,因他们五户是外来户,村民小组的其他村民不同意给其平均分配补偿费用,只是象征性每人“补助”两千元。同是村民,现在分配补偿费用只有别人的七分之一,张某他们心里很不平衡。2008年5月张某等五户村民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其他村民享有同等的土地补偿费用分配权。法庭判决支持了张某等五户村民的诉讼请求。但如何执行这一系列生效的判决书,法庭的法官可真的有些为难。作为被执行主体的村民小组已将补偿费用发到村民手中了,没有能力履行义务,去每家每户收钱给付申请人执行款又不可能,执行一时陷入了僵局。申请人见法庭执行迟迟没有进展,几乎每天都往法庭跑,甚至对执行法官讲要集体上访。法庭的法官们也十分着急,为此多次开会研究执行方案,并与当地镇政府村委会协调,但收效甚微。
2009年8月,张某所在组的另外200亩土地被征收了,这可是个执行的好机会。可村委会负责人告诉我们,该组村民早料到法庭会冻结该补偿款,他们要求工业园承诺补偿款一定要到位,不能让法庭扣划,否则他们会阻工。既要把申请人的补偿款执行到位,又不能让村民阻工影响重点工程进程,法庭的法官们可谓想尽了办法。早上跑步时张法官和申请人聊天,建议他们和村民们搞好关系,晚上散步时张法官又和给村民代表讲解法律,要他们做换位思考,下班了周法官还在跟村民“攀亲戚”,星期天执行法官还在村民家中做工作……庭长几乎每天和村干部及联村干部通电话。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申请人做了适当让步,村民们也同意在后来200亩土地补偿款中先拿出十万支付给张某他们。2010年7月初双方终于签订了和解协议,申请人张某等五户高兴地领取了补偿款。
来源:鼎城区人民法院 朱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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