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公安局武陵镇派出所“三勤”举措整治城镇建设环境
武陵镇城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重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武陵镇派出所充采取“三勤”举措,强力整治城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恶意阻工、滋事闹事等突出治安问题,确保了武陵镇经济开发和城镇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勤教育,坚持以理服人。一是宣讲政策,强化教育。工作中,该所深入辖区,积极向群众讲政策、讲法律,先后对400余人次开展法制教育,努力提高群众的发展意识、法律意识,通过耐心宣讲让群众知道那些行为可以为,那些不可以为。二是正面引导,重点突破。在城区“紫薇佳苑”小区装修期间,当地少数民工以土地被征收要生存为由,多次找小区业主,强行参工参运,严重的损害业主利益,破坏了小区良好的生活秩序。针对这一情况,该所组织专门力量,对个别重点人员进行警示性谈话,向他们宣讲法律政策,促使他们遵纪守法。三是沟通协调,构建和谐。针对当地老居民征地后无事可做的实际,该所派出警力多次找业主沟通,广大业主都表示愿意在同价同质的前提条件下优先照顾当地的民工。同时,该所民警也给当地民工做工作,要求他们做事要依法,要讲情,要讲理。通过加强沟通,较好的解决了一方要做事,一方不愿意接受无理做事要求的矛盾,广大业主和当地民工对此赞许有加。
二、勤交流,坚持以情动人。该所始终把巩固整治“参工参运、强买强卖”工作效果作为一件大事来抓,特别是在整治参工参运、强买强卖等突出治安问题取得一定效果的前提下,坚持从实际出发,兼顾各方利益,积极加强与群众的联系与交流,用民警贴心贴意的工作,取得群众的理解。加强与民工的感情联系,自觉维护当地民工合法利益,与当地民工建立一种朋友式的关系,做到以情动人,取得当地民工的信任。在武陵镇“紫薇佳苑”小区建设过程中,该所民警及时与当地民工联系,并定期与其沟通交流,用真心,付真情,使得当地民工深受感动,主动放弃参工参运要求,自觉服从民警的协调和安排。目前,该小区当地民工及原住居民与新来业主更新融洽,无一次强行参工参运行为,深受广大业主好评。
三、勤查处,坚持依法制人。为有效遏制城镇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当地群众以失去土地要生存为由,强行参工参运,强买强卖,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等突出治安问题,该所采取专项整治行动,对屡教不改、执意破坏经济环境的违法人员一律依法严惩,绝不姑息。行动中,该所对强迫交易和强行参工参运现象较为突出的城区“紫薇佳苑”和“恒华名苑”小区等重点区域,专门下发了《关于对小区住户装修期间强迫交易和强迫提供服务集中整治的通知》,并在各小区显要位置进行了张贴。今年7月22日至7月23日,武陵镇德安社区老居民文某、李某,为达到强迫他人使用自己挖机的目的,无故将自己的小车和挖机堵在德安居民丁某房屋施工现场,强迫丁某接受服务。接到这一举报后,该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依法对两名违法人员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并通过鼎城电台对违法人员文某、李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对当地民工起到强烈的震慑作用。
来源:鼎城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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