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交警大队荣获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红旗单位称号
从11月12日上午在常德市工人文化宫隆重召开的2010年度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总结表彰大会上传出消息,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被授予“2010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红旗单位”称号。
据悉,今年7月至9月,受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对包括常德在内的全国117座城市进行了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常德继去年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后,今年又以93.13的高分,在参加测评的79个地级市中排名第4,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中排名第1,夺得了“两连胜,双丰收”。常德是全国唯一连续两年进入前4名的地级市,也是唯一两项测评都在前4位的城市,为明年成功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总结经验和成绩,表彰先进,部署明年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常德市委、市政府隆重召开了此次总结表彰大会。因在测评迎检工作中贡献突出,全市共有30个单位被授予“2010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红旗单位”称号,53个单位被授予“2010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先进单位”称号,180人被授予“2010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自今年全市迎接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动员大会以来,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的号召,在市、区两级的统一部署下,立足本职、全警动员,充分发挥交警部门创建主力军作用,全力以赴投入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促进江南城区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项目交通秩序方面得到明显改善作出了突出贡献。此次该大队被市委、市政府授予“2010年度全国城市公共文明指数测评迎检工作红旗单位”称号后,全队上下深受鼓舞,民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创建工作中,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增强市民幸福指数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倍加努力,为构建江南城区文明交通秩序长效管理机制、提高江南城区城市文明水平,为明年常德成功创建第三届全国文明城市作出更大贡献。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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