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的”司机好心被骗 乘客“借”车获刑
乘客用简单的骗术骗“摩的”司机的摩托车,被害人却屡屡“中招”。近日,这起诈骗案件经鼎城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伍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2010年6月22日至24日期间,被告人伍某在常德市武陵区城区,先后三次以租乘摩托车为名,将被害人骗至郊区,然后以借用摩托车到附近接朋友为借口将摩托车骗走。后伍某将摩托车卖给他人获赃款3400元。经鉴定,三辆摩托车价值人民币13000元。案发后,摩托车均被公安机关追回,返还给被害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伍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伍某自愿认罪、退缴违法所得积极,可酌定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被告人伍某的量刑情节,对其依法适用缓刑不致于再发生危害社会的可能,故对其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鼎城区法院 马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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