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路取土挖塌祖坟 法庭调解平息纠纷
近日,鼎城区法院黄土店法庭成功处理了一起因修路取土导致祖坟崩垮,坟主索要赔偿的民事案件。经法庭调解,被告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赔付原告高先生人民币6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高先生今年45岁,系鼎城区钱家坪乡陡水坡村2组村民。从记事起,每年清明、春节等节日,高先生都要跟随父亲到本村境内一处叫三斗坎的地方祭祖扫墓,该处安葬有他的七位祖先。2009年,常安高速公路B5工区在高家祖坟附近施工,并未经高先生允许在高家祖坟处取土,致使高家三座祖坟崩垮,另有两座岌岌可危。看到自家祖坟遭此冒犯,高先生心里很是难受。在村委会和乡政府多次调解未果之后,高先生将建设方常安高速公路建设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停止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各项损失54623元。
法庭受理此案后,为防止矛盾激化,要求被告暂停在原告祖坟处取土。考虑到农村多视祖坟为神圣不可侵犯,毁坏祖坟可能引发严重的冲突,法庭认为该案应多做调解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化解双方矛盾,既要保证常安高速建设的顺利进行,又要保护涉案当事人的民事权利。随即,法庭工作人员召集双方进行协商,一再要求被告拿出诚意解决问题,尊重高家的民事权利。同时做原告高先生的工作,让他理解修建高速公路是政府行为,是利国利民的大好事,作为普通群众应当支持。最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在法官的主持下签署了调解协议。
来源:鼎城区法院 李丕、谭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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