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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积案一朝执结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10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在鼎城区法院执行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申请执行人宋某与被执行人某镇政府、某水电站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从而使一起历时十年的借款纠纷案顺利和解执行。

    1997年被告某水电站、某镇政府因冬修水利工程缺乏资金,先后四次向原告宋某借款250000元,双方约定了利息和还款期限。但到期后,被告未按期偿还。2000年6月21日,该案经过法院判决,由被告某水电站按约定利息偿还借款,某镇政府承担连带责任。判决生效后,两被告均未履行还款义务,2000年9月7日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依法向两被告发出了执行通知,但被执行人以财政困难为由,久拖不付。经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只给付了部分欠款。而某镇政府又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陷入僵局,只好暂时中止执行。申请执行人宋某为此数次进省赴京上访。

    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这起难“啃”的骨头案被列为重点清理对象。执行法官们积极向上级人大、政府汇报,并邀请有关领导参与协调此案。同时,又多次奔赴申请执行人宋某家中,将该案的情况及有关利害关系告之,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争取取得理解和支持。在多方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某镇政府每年给付宋某5万元,到250000借款偿还完为止。至此,一起长达十年的积案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来源:鼎城区法院  熊学勤、马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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