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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里连线“隔空对话” 电话调解终息纠纷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2 10:20 浏览次数: 【字体:

    “周法官,您好。我已经把尾欠的购车款汇给专用车公司了。是您的努力为我们双方节约了诉讼成本,是您的努力让我们双方重拾信任,真的感谢你们。”2010年12月20日早上8点刚过,灌溪法庭的周法官收到了山东当事人李某的短信。

    湖南中联重科专用车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专车公司)于2008年12月25日与山东客户李某签订一份工业品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李某从专车公司购买型号为PY5200JSQ的随车起重机一台,价值340000元。签订合同时给付货款50000元。2009年1月13日,李某自己到专车公司提车。至2009年2月26日,李某给付了大部分货款,尚欠47345.95元。专车公司多次催讨,李某以车辆过户遇到麻烦为由拒绝支付余款。专车公司于今年11月向法院起诉,要求李某给付货款并承担逾期利息。

    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及时电话与李某取得了联系,李某对欠款的事实不持异议,但表示自己在办理车辆上户过程中遇到了麻烦,因为该车是国家限制上户的车型,要反诉专车公司退车。周法官认真审查了合同,仔细询问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到通过李某的努力,车辆已经上了户头,而车辆质量良好。双方订立合同的目的已经实现,只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小的意外。周法官反复给双方做工作,最后法官及双方当事人通过三方通话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李某同意还款并还要求购买另外型号的车辆,专车公司同意给李某购新车时优惠部分货款。李某在法官邮寄的调解笔录上签字。法庭根据双方的达成的调解协议制作了调解书,李某收到调解书后,主动将所欠货款汇给了专车公司。

来源:鼎城区法院  朱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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