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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盯”学校和网吧 “90后”敲诈勒索获刑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2-23 09:46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鼎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敲诈勒索案件,年仅20岁的被告人周某屡次作案最终落入法网,被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1年。

    2009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周某在常德财校宿舍向被害人杨某强行借手机。因被害人杨某害怕被打,将一台爱立特牌手机给了被告人周某。后被告人周某又以同样的方式勒索了被害人杨某现金100元和一台苹果牌手机。经鉴定,两部手机价值人民币650元。2010年8月31日至2010年9月4日,被告人周某先后在某网吧以上述方法勒索被害人刘某现金250元、莫某现金150元、沈某现金580元;在常德财校的中心花园和商店门口,勒索被害人项某现金420元、汪某现金50元。2010年9月13日6时许,被告人周某伙同一外号叫“蚊子”(在逃)的男子窜至常德财校男生宿舍向学生汪某勒索100元钱后,准备逃离现场时,被常德财校老师当场抓获并报案。2009年4月至2010年9月期间,被告人周某敲诈勒索他人手机及现金共计2300元。案发后,被告人周某已全部退赔了各被害人的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手段,多次强行索要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被告人周某当庭自愿认罪,案发后,已全部退赔了赃款,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鼎城区法院  马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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