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畜牧局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六项制度”
2011年鼎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在行政执法方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宗旨,按照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养殖业行政执法,严格落实“六项制度”:一是在养殖业执法工作中,强调“岗位责任制”,要求业务股室及执法人员各司其职;二是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实行“限时办结制”,要求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案件处理等工作;三是在规范权力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过错追究制”,要求执法人员依法依规办事;四是在开展涉企常规执法检查时,实行执法检查纪录制度,要求全体养殖业执法人员以规范养殖行为为中心;五是在许可年检和罚款缴纳时,实行“温馨提醒服务制”,告知管理相对人按期履行法定义务;六是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实行“服务跟踪制”,要求执法人员定期回访办理事项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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