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鼎城区法院五项措施狠抓信访工作见成效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7-14 09:25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及省高院“5.19”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狠抓涉诉信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截至六月底,该院已化解进京及越级进京信访案件9件,化解到省信访案件8件,处理到市、区信访案件20件,接待来访咨询人员14批次,处理矛盾11起。

    成立专门机构,完善工作机制

    整合信访工作力量,成立涉法信访办公室,配备专职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稳控工作,实现涉诉信访案件集中接待、集中交办、集中化解。建立信访案件登记制度,做到心中一本册。建立信访案件督办制度,通过向承办单位签发督办函的方式,有力敦促承办单位及时处理矛盾化解纠纷。

    落实具体制度,注重源头化解

    切实落实信访评估预防制度,将信访风险等级评估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全院各业务庭室信访情况进行通报。实行信访约期接谈,根据信访人的要求,预约院领导定点定期接待。采取信访多元化解措施,严格按照省高院要求对有关信访案件呈报终结,注重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把握信访重点,实现良性循环

    把握信访案件重点和要害,在对信访案件进行大清查基础上,着力化解一批进京到省去市的老访、重访、集体访等难点案件,依照信访终结机制的有关规定,对司法审查程序已完结的信访案件呈报终结。建立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做好同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部门的联络工作,对重大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汇报,对上级交办的案件做到及时回复和汇报。

    健全司法救助,彰显司法关怀。

    健全司法救助制度,严格掌握司法救助资金的适用对象、标准和审批程序,既要保证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得到及时的救助,又要防止随意降低标准来满足当事人的不合理要求,避免上访人利用司法救助手段从中渔利现象的发生,确保司法救助资金真正发挥作用。上半年,为解决部分被害人或申请执行人生活实际困难,已从执行案件特困群众救助基金中为7起案件的困难当事人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谭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