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户登录

您的位置: 首页 >新闻资讯>部门动态>详细内容

鼎城生态公益林现状建设与发展探讨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1-08-11 09:23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已经十周年,从生态公益林建设现状入手,深入剖析了鼎城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存在的问题,提出要从科学规划、改善林分质量、创新管护机制、完善补偿金管理制度、科学利用等方面推进鼎城区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对策。

    根据森林功能的不同,一般将森林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两类。生态公益林是指以维护生态环境、保持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等满足人类社会的生态需求和可持续发展为主体功能,以提供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产品为主要经营目的森林,包括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生态公益林在改善生态环境、抵御自然灾害、维系国土生态安全、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但是,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的收益与商品林收益差距拉大,林权经营者对生态公益林管理工作抵触情绪越来越大,乱砍滥伐等破坏生态公益林现象屡禁不止,给生态公益林长期保护造成一定困难和压力。为此,必须加快推进生态公益林管理机制改革和创新,调动林权经营者保护管理生态公益林积极性,确保生态公益林安全。针对鼎城区生态公益林建设情况及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结合十周年公益林建设成果的宣传,提出几项对策,以期对我区生态公益林建设起到参考作用。

    一、鼎城区生态公益林的基本现状

    鼎城区位于湘北、洞庭湖西南,国土总面积24.51万公顷,其中林业用地面积7.19万公顷,生态公益林面积2.07万公顷。全区的生态公益林主要是为了保护沅水一级支流源头及其两岸的水源涵养林和高速公路两边的护路林;生态公益林按级别分国家公益林1.67公顷和省级公益林0.40,分别占公益林面积的80.7%和19.3%;按地类构成分别为有林地1.45公顷,灌木林地0.57公顷和无立木林地0.05公顷,分别占公益林面积的70%、27.5%、2.5%。

    自2001年开展生态公益林区划界定以来,全区的生态公益林管护意识才得到逐步提高,经过禁伐、限伐等措施,公益林总的发展呈良好趋势,全区森林蓄积量从2001年的112万立方米提高到当前的178万立方米,森林质量也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区划界定生态公益林时由于时间紧,宣传不彻底,生态公益林生态区位功能不完善、管护主体不到位、补偿利用机制不健全等诸多弊端,以上问题在工作中、必须加以重视和解决,以促进生态公益林建设可持续发展。

    二、鼎城区生态公益林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区位功能不十分完善

    由于前期进行公益林区划界定时,林区乡镇对林业工作重视程度高,而后河丘陵乡镇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对于我市今后城市水源地红旗水库一带的灌木林都没有进行区划,常德市太阳山森林公园周边的丘陵山区灌木林地也没有进行区划,对今后生态保护起到一定的副面影响。

    2、林分质量不高

    现有生态公益林中竹林、用材林、薪炭林、经济林占95%,比重偏大,以发挥生态效益为主的防护林、特用林占5%比重偏小;有林地林分中人工林多、天然林少,针叶林多、阔叶林少,纯林单层林多、混交林复层林少,森林结构不合理,林分质量不高,防护效益差,防护功能弱。

    3、管护意识有待加强

    经过林权制度改革,全区的生态公益林个体管护面积从占公益林总面积的60%,提高到目前的95%左右,但林农普遍管护责任意识不强,把其与粮补一样对待,认为只要有树木,就可以得到补贴,没有认真管护培育森林。

    4、补偿制度不健全

    目前,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大多由财政核拨,由于财力有限,公益林补助仅为10元/亩,补偿标准偏低,同商品林收益500-800元/亩相比差距达50倍以上,并且由于补偿发放渠道要求三个月以内完全发放到位,没有时间根据生态公益林的管护情况来落实补偿基金,造成资金发放与管护责任脱钩。

    5、科学利用机制不完善

    生态公益林虽然拥有丰富的林木、林地和景观资源,但为了更好保护生态公益林,一般是禁止或限制生态公益林采伐利用,这拉大了商品林与公益林的经济利益差距,林权单位和个人对生态公益林工作抵触情绪越来越大,造成一些生态区位重要、需要新划入的公益林界定工作难以开展,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利用矛盾日益突出。

    三、生态公益林管理的建议措施

    1、适时科学调整规划、提高全区整体生态防护功能

    生态公益林建设是以自然、经济和社会多方面为基础的复杂系统工程,规划和布局要纳入整个社会经济发展总体目标中去。根据国家建设需要及时调整和补充生态公益林布局,使生态区位功能日趋完善,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对确需调整的,每年可由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适当地调整一部分符合生态公益林管理的规划报省厅批准实施。

    2、改善林分结构、巩固和加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效益

    对于那些林分质量不高、防护功能弱,林地利用率低、防护效益差的公益林,各级财政要加大投入,强化管理,通过实施补、封、抚等低效公益林改造技术措施,培育乔灌相结合、多树种混交的复层异龄林,逐步改善林分质量,增强防护效益。同时建议有必要由中央财政设立生态公益林改造项目,根据规划逐步实施。

    3、加大生态公益林政策的宣传、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

    对于林权改革结束后,我们要加大林农的生态公益林管护的意义、政策和措施的宣传,指导落实管护责任。建立主体落实、监管到位、补偿合理的责权利相统一的管护机制,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操作原则,确保林权所有者平等地享有收益权。严格按照签订的管护合同定期进行全面核查,哪个地块出了问题追究该地块人员责任,对不能及时发现破坏公益林或发现却故意隐瞒不报的护林员和监管员要给予相应处理,对盗砍滥伐破坏生态公益林不法分子给予严厉打击,有效促进生态公益林管护工作落实。

    4、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破解林农经济利益

    建立完善的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制度,要遵循“政府投入为主,受益者合理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各级政府要随着财政收入增长,逐步增加生态公益林补偿金投入,提高补偿标准,增加林农管护积极性。二是建立收益者合理负担的直接补偿机制。可以从依托森林资源开展旅游经营收入中或利用水资源发电企业收入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生态公益林补偿。三是认真落实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政策,鼓励社会各界通过认养、冠名等方式,捐资和保护建设生态公益林。要明确生态公益林补偿金的用途,生态公益林补偿金使用项目应是生态公益林所有者补偿费、护林员管护费、林级组织监管费以及资源监测、检查验收等公共管护费,严禁补偿金挪作他用。

    5、开展生态公益林科学利用、增强自我补偿能力

    为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多种效益,应在保护前提下积极开展“以非木质利用为主,木质利用为辅”的科学利用。一是拓展非木质利用途径。科学合理利用生态公益林丰富的林地、林木和景观资源,引导林农在公益林下种植珍贵树木、中药材、食用菌等,开展林下养殖,有条件地方可开发“森林人家”等生态旅游项目,增加生态公益林经济效益。二是开展限制性木质利用。根据不同区位对生态公益林实行分级管理、有限利用,对于生态区位重要、采伐后难以更新的重点公益林禁止采伐利用,对于一般保护公益林中的林木允许采取择伐、小块状皆伐方式合理利用,同时要补种一定数量阔叶树,以改善林分结构,增强生态公益林防护效能。

鼎城区林业局  刘志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