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局治“三乱”,树形象
为严格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乡镇国土资源所财务收支行为,杜绝“乱收费、乱罚款、乱开支”的“三乱”现象,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经区国土资源局党组研究,决定从今年9月1日起,用2个月时间,对全区9个执法监察中队所属的33个乡镇国土资源所开展“严格财务管理,规范收费行为”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8月30日上午,局党组组织召开了由9个执法监察中队中队长、报账员等相关人员参加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对此次专项进行安排部署。此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自清自查阶段(9月1日-9月12日),各单位对存在的收费项目错误、收费主体不符等违法现象,对超范围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违纪行为,对以外来原始凭证、白条、代办条或收款收据作为报支凭证等违规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自清自查。整改落实阶段(9月13日-9月20日)。各单位针对在自清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逐一限期整改到位。对违法违纪违规收取的费用,坚决全部予以清退,对合法合理收取的费用,全部按规定入账。各单位将整改责任逐项明确到人,切实解决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整出规范,改出成效。抽查处理阶段(9月21日-10月20日)。局机关将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各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凡因清查不彻底、整改不认真,在局机关抽查中仍发现问题的,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对违纪行为轻微的,在全系统予以通报批评;对违纪行为严重的,一律移交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整章建制阶段(10月21日-10月31日)。整改工作结束后,针对各单位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健全收费台账,规范收费行为,确保财务管理严格、规范。
党组书记、副局长杨桂华要求,各执法监察中队要立即召开中队全体人员会议,传达动员会议精神;各国土资源所要严格对照局机关制定的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认认真真清查,扎扎实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形成制度成果。
局长李润初强调了四条纪律:所有行政事业性项目收取的费用,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缴入国库;禁止任何工作人员收费打白条,必须在规定时间之内将收据送达当事人;没有政策文件依据的,一分钱都不能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员公款私存。
此次专项行动系区国土资源局规范乡镇执法监察中队和国土资源所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随着行动的全面深入开展,将进一步增强乡镇国土工作人员的法制意识,提高他们规范收费的自觉性,有效杜绝“三乱”现象,树立国土部门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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