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药监局积极推行“公正执法年”活动
在“公正执法年”活动中,为了使执法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区药监局推行“三规范”,即规范执法行为,通过健全制度,完善执法约束机制,先后制定和完善了执法人员行为准则、案件办理审定三分离、首问负责制等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在执法检查中做到亮证执法,向相对人提供处罚依据,告知处罚裁量权限和行政诉讼或申请复议的权利和途径等各项法律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执法文书,设立文书五级审查制度,分别由稽查股长、分管局长、法制专干、法制负责人和局长负责,对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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