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车浓雾中逃逸 交警层层排查锁定
10月28日,随着交通肇事嫌疑人吴某前往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不久前发生在319国道鼎城区武陵镇腰堤村路段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告成功告破。
10月8日一大早,家住桃源县漳江镇的男子张某驾驶摩托车沿319国道赶往鼎城区武陵镇打工。当日早上有雾,能见度很低,5时50分许,张行驶至武陵镇腰堤村路段时,与对面驶来的一辆机动车相撞。张当场被撞飞于路边,受伤严重,神志昏迷。事故发生后,肇事车趁浓浓雾色逃离现场,直到7时25分才有人发现并打电话报警。接到报警后,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五中队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抢救伤者,对事故展开调查。
经仔细勘查,民警在现场搜集到肇事车遗落的一块角铁碎片和白色三角形塑料块等物件,以此为线索,并结合伤者张某回忆情况,民警连日通过多方走访调查,初步认定肇事车应为一辆自行加装过车篷并载有白色鱼罐的蓝色正三轮摩托车。而距事故发生地不到10公里的桥南商贸城水产市场,有一些鱼贩使用类似车辆。民警推断,肇事者很可能是附近乡镇的鱼贩。民警又调取事故当日肇事车辆所经路段电子卡口监控,经逐一排查成功获取肇事嫌疑三轮车及驾驶人照片资料。但照片中的嫌疑车辆没有悬挂号牌,其车辆及驾驶人信息无法查证。随后,警方向社会发布交通事故协查公告,并附上照片广泛征求线索,同时组织民警深入周边及邻县乡镇走访调查,最终锁定肇事嫌疑人为桃源县木塘垸乡庆兰村村民吴某。
10月28日,吴某迫于压力前往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交代了10月8日驾驶三轮摩托车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事实。当日,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对吴某处以行政拘留15天。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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