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看上”网吧电脑 拆盗主机硬件被判刑
近日,常德市鼎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件,一个年轻的小伙子,拆盗网吧里电脑主机的零部件,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
被告人张超因经常出入网吧,便打起了网吧的主意。2010年11月30日上午8时许,张超来到浦沅一家网吧,以上网为名,趁网吧管理员不注意,盗走电脑主机的CPU和内存条二套。得手后,通过网上联系,将CPU和内存条销售给常德市区一男子,获赃款360元。12月6日凌晨2时30分,张超又来到同一网吧,利用同样的方式,盗走电脑主机的CPU和内存条三套,然后通过网上联系销售给同一男子,获赃款430元。经鉴定张超两次盗取的物品价值人民币2880元。案发后,张超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的全部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被告人张超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超并且赔偿了被害人全部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马桂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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