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四措并举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2011年,鼎城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公众消费健康、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从宣传培训、监督管理、农业标准化建设和组织保障等四个方面着手,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提升了全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抓宣传培训,全面普及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增强法律意识。2011年春节前后,组织开展“放心食品百日宣传活动”,在武陵镇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一条街宣传,制作宣传盾牌17块,印发宣传资料600多份;结合粮食生产专项培训,大力宣传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在全区32个乡镇办培训班32期,培训6500人次,印发宣传资料13000多份。2011年6月13日—20日,组织开展了以打击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为重点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共举办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讲座4期、街头宣传咨询1次,“四进”(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学校)宣传26次,制作宣传展板17块,印发通告500张、各类宣传资料5万份,在鼎城电视台宣传报道2期。结合农业标准化建设,组织标准化园区乡镇分管负责人、技术骨干、种植大户等共51人,参加了市农业局组织的农业标准化技术培训班5期;在标准化园区举办农业标准化知识培训班6期,培训1100多人次,印发技术资料2000多份、《农业标准化示范手册》600份。结合送科技下乡活动,到各乡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标准化知识宣传培训,全区累计培训农民1.5万人次,印发宣传资料3万余份。
二、抓监督管理,坚持重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努力构筑农产品质量安全屏障。切实加强农资打假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春节农资打假保春耕生产、夏季农资打假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秋季农资打假保秋冬农业生产三次集中整治行动,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35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单位1027家次;查获假冒伪劣种子542公斤、农药201.5公斤、肥料1000公斤,共立案41起,结案38起。全面落实农药管理“三项制度”,对全区农资经营人员进行了两次集中培训,共培训725人次;完成了全区384个农药品种的市场准入审查和625家农药经营单位的经营条件审查工作,全区标准化园区所在乡镇没有设立高毒农药经营店。认真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瘦肉精专项整治,共抽检生猪尿样5000份,检查兽药、饲料生产经营企业167家次。加强“三品一标”农产品监管,6月1日—3日,区农业局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全区“三品一标”农产品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了一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共检查获“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产品生产企业4家、销售企业5家,产品75批次;12月12日,区农业局组织执法监管人员,对武陵镇城区超市销售的绿色食品标志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共检查5家超市、67个绿色食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在武陵镇蔬菜批发市场、超市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共检测蔬菜、水果等农产品样品30060个,合格率达99.95%;配合农业部、省、市开展例行监测、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16次,抽验样品320批次,合格率达100%;建立畜禽水产品检测网络,全区生猪、家禽、水产品均纳入监测范围。2011年,全区未发生重大农业投入品事故和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三、抓农业标准化,重点打造示范园区,探索和完善农业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2011年,鼎城区建立了2个市级标准化园区(灌溪镇的优质稻和葡萄标准化园区),4个区级标准化园区(蔡家岗镇的柑桔标准化园区、韩公渡镇的优质稻标准化园区、牛鼻滩镇和中河口镇的蔬菜标准化园区),园区总面积6万亩。按照厅市合作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方案的要求,组织制定并发布了6个主导品种的栽培技术规范,引用市农业局统一印发的技术规范30多个,构建了覆盖全区主导产业的农业标准体系。配套完善了排灌沟渠、机耕道、农业投入品废弃包装物回收池等基础设施,改善了标准化园区的生产作业条件。加强合作社和品牌建设,规范和提升了园区5家合作社的运行和管理,新组建了鼎城区阳光葡萄专业合作社,依托合作社实行“六统一”生产(统一品种、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规范、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销售),打造了灌溪镇“金健大米”原粮生产基地、灌溪镇城郊葡萄休闲自采园、牛鼻滩镇“同春”蔬菜、中河口镇“日甘好”蔬菜等一批农业品牌,新增无公害农产品认证10个、绿色食品认证3个。建立基地检测室,建立健全园区农产品质量监管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了产地环境、农业投入品、标准化生产、基地准出、市场准入等农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的质量安全控制制度30多项。通过农业标准化建设,园区的“六统一”率达90%以上,灌溪镇优质稻园区的双季水稻比全区大面积平均每亩增产增收500元以上;灌溪镇葡萄园区平均每亩增加产值1.5万元;蔬菜、柑桔标准化园区每亩增产增收10%以上。
四、抓组织保障,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区政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协调、资金调度等,先后召开3次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工作,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农业标准化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农产品检验检测等;明确各乡镇(场)长为本乡镇(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各乡镇(场)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评估;每个季度召开一次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调度会,及时发现和掌握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交流通报各单位和各乡镇的工作动态。各乡镇(场)成立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五大安全”工作办公室,统筹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在内的安全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和相关制度,加强工作调度和资金保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在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鼎城区深化乡镇事业站所改革的意见》(常鼎发[2010]11号)文件,明确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职能,加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站的牌子,每个乡镇安排2—3人,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同时,加强村、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建设,在全区明确了609名村级监管员、6200名组级协管员,形成区、乡(镇)、村、组四级监管网络。区政府出台了《鼎城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范(试行)》,明确了各单位和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制度、监管责任制度、消费安全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等四个方面的基本制度,形成了较完整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体系。2010年以来,区农业局先后在灌溪镇、蔡家岗镇、牛鼻滩镇、黄土店镇等乡镇试点,配备了办公设备、检测仪器、检测车辆等设备设施,并按职责和制度要求,切实承担起本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职能。
常德市鼎城区农业局 刘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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