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酒驾惹祸 无辜路人受伤
1月17日,常德市鼎城区一男子因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发生伤人交通事故,除承担伤者医疗等费用外,还被交警部门处以拘留又罚款的严厉处罚。
14日晚上7点多,鼎城区石门桥镇九龙庵村男子闵某在桥南商贸城与朋友聚会喝酒后,在没有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冒险驾驶一辆无牌两轮摩托车回家。当行驶至X048线石门桥镇栗山口村路段时,因闵某喝酒后反应迟钝,导致操作不当,摩托车将一行走的路人撞倒受伤。事故发生后,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在处理过程中,发现闵某满口酒气,神态异常,涉嫌酒后驾驶。民警当即将闵某带往常德市第二人民医院抽取血样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为74mg/100ml,属酒后驾驶。
17日,闵某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处拘留3日,因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等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共处罚款2600元,同时还要承担伤者医疗费等赔偿。
鼎城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成浩 黄泽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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