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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万货款8年追讨未果 法官跨省执行化解纠纷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2-10 09:35 浏览次数: 【字体:

    “太感谢了,辛苦了!”,近日,湖南某液压有限公司负责人李某从常德市鼎城区灌溪法庭的法官手里,收到武汉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转交的30000元及一辆抵偿货款的宝来牌小轿车时连声称谢,一起长达8年的加工承揽合同纠纷在法官十余次跨省执行之后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2004年3月30日,原告湖南某液压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签订一份加工承揽合同,约定原告按被告的要求加工生产伸缩油缸、顶升油缸等产品。合同签订后,原告按合同要求进行了生产加工,并向被告交付了产品,但被告一直未交付货款803280元,原告多次催收未果。2005年11月16日,原告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偿还所欠货款803280元。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还款协议,协议约定被告于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每月向原告分批支付上述货款, 2006年12月底支付完毕。在调解协议生效后,被告并未按协议付款,后经原告申请,法院分别于2006年8月4日和2007年10月18日向被告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和民事裁定书,至2007年11月13日止,被告向原告共支付689000元,尚欠货款114280元。原告于2011年年底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一边是讨债多年而心力交瘁的原告,一边是由于经营困难而无力偿还的被告,案件的执行一时陷入僵局,但处于左右为难境地的办案法官并没有打退堂鼓,前后十余次赴武汉给被告做思想工作,并根据原、被告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供双方选择。双方最终达成协议,被告偿还原告30000元,并将一辆宝来牌小轿车抵偿货款,即日履行。

作者:武利兵

单位:湖南省常德市鼎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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