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乡镇兽(渔)药经营门店GSP达标进行中
2012年2月20-26日,由区畜牧局组织执法人员一行5人,对鼎城31个乡镇兽(渔)药经营门店GSP达标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促指导。
根据《湖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副局长高伟杰对今年的乡镇兽(渔)药经营门店GSP达标工作提出要求:所有兽(渔)药经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自2012年4月1日起,鼎城区所有兽(渔)药经营单位全部实施GSP管理,不能达标的门店一律退出市场,达标企业统一发放新《兽药经营许可证》和由省局统一制定的《兽药经营GSP达标企业》铜牌一块;2012年继续实施兽(渔)药登记备案制度及兽(渔)药销售台帐记录制,逐步实施养殖业投入品可追溯制度,建立和完善养殖质量全程监控;所有兽(渔)药经营户应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为养殖业服务。
鼎城区畜牧兽医水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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