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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四大举措严防“清明”期间森林“上火”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2-03-29 16:07 浏览次数: 【字体:

    随着清明节的临近,鼎城森林防火形势变得越来越严峻,该区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决定用四大举措严防森林“上火”。

    一、抓好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火。区委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各乡镇场要将森林防火作为当前农村工作的大事、要事抓实抓好,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森林防火知识进林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家庭,签订防火责任书,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清明期间,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将通过鼎城电视推出防火知识宣传短片,提倡广大市民鲜花祭祖、文明扫墓。同时,加大对森林防火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惩处一个、警示一片、稳定一方。

    二、抓好火灾防范,减少火灾发生。清明期间,严禁在禁火区域范围内烧荒、炼山、吸烟、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一切野外用火。严格监管重点人员。加强对智障者、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等重点人员的监护和教育,落实监护人和监管措施,坚决杜绝其进入林区玩火、纵火。对吸烟人员进行重点提醒。

    三、抓好预案准备,提高当日扑灭率。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和石板滩、周家店、沧山、港二口四个防火中队120名应急队员整理好消防和通讯器材,备足燃料,从即日起至4月8日期间,全部待命,不得外出,随时做好扑救较大森林火灾的准备。一旦发现火情,确保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不复燃、无伤亡。

    四、抓好督导检查,落实防火责任。防火期内,区乡两级森林防火人员将坚守岗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将每个山头、每个地块的管控责任分解落实到人。3月26日开始,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成8个督导组,深入乡镇开展督促检查,对发生问题的严肃处理,对火灾肇事者依法严惩,对有关领导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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