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卫监所开展民办托幼机构春季食堂公共卫生检查
为切实做好民办托幼机构卫生工作,保障春季食堂公共卫生安全,4月10日,鼎城区卫生监督所对部分乡镇民办托幼机构食堂、传染病防治落实、学生营养餐制度等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人员重点检查了托幼机构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制度、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内外环境卫生、食品加工操作、原料采购和贮存、索证索票和台帐记录、餐饮具清洗消毒、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制度落实、用水卫生等情况。督促机构负责人要定期进行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工作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卫生安全隐患并整改。同时,检查人员还向机构负责人宣讲了学生营养餐制度,要求机构尽快制定学生营养餐制度,确保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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