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车管所深入宣传机动车管理新规定
日前,公安部发布了《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123号)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登记规定〉的决定》(124号令),就机动车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
作为全国优秀县级车管所,自规定发布之日开始,鼎城区公安交警大队车管所便积极行动,就新规定中做出的修改内容进行了深入宣传。除了在显示屏上滚动显示新规定和业务大厅设立宣传盾牌外,车管所民警还利用为市民办理业务的机会,宣传讲解修改内容,解答市民对新规定的疑问,避免市民因信息滞后或理解有误而带来的不便。
据了解,此次公安部修改发布新规定,旨在进一步严格驾驶人管理,改进驾驶人考试制度,提高社会管理和服务群众水平。其中将驾驶证补换领、申验和小型汽车驾驶证考试等业务向县级车辆管理所下放;将核发和补换领驾驶证的时限由3日缩短为1日;将申领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年龄条件由21岁放宽至20岁;推行互联网、电话等远程自助预约驾驶人考试服务等多项措施。
新规定的部分内容已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其他内容也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此,鼎城车管所负责人提醒广大驾驶员,认真学习新规定,安全驾驶。
来源:区电视台
编辑:宁双艳
审核:罗 漾
签发:罗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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