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城区水产品将“凭证入市”
从5月8日起,全区将实行水产品凭证入市工作制度,进一步加强鲜活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含有孔雀石绿、氯霉等违禁药品的对虾、鲈鱼、鳜鱼、乌鳢、鮰鱼等水产品进入鼎城市场。
根据制度规定,鼎城区将对进入市场的水产品建立完整的产品信息档案,详细记录入市产品的品种、来源、数量、时间、运输车辆、入市凭证等信息,一旦出现问题,执法部门将根据档案记录的内容进行追溯调查。制度实施后将对入市水产品分三类进行监管。
对有“绿色”“无公害”“有机食品”质量认证的水产品,在鼎城区畜牧水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后,可凭证入市;产销对接基地的水产品,凭“常德市鼎城区水产品对接基地证明”及当地畜牧水产部门开具的水产品检疫证明入市,区畜牧水产、工商等部门将不定期对产品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基地实行退出机制;此外对无法提供产地来源证明、质量安全检测证明的水产品,严格实行逢进必检。检测合格后方可销售,检测不合格产品,溯源后依法予以销毁,并对该地区水产品实行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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