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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警务督察 落实创满措施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5-15 15:52 浏览次数: 【字体:

    鼎城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抓民调创满意”警车管理专项督察活动以来,通过暗访、自查、督察等多种有效措施认真开展活动,确保了工作实效。

    一是加强教育。在日常教育中突出加强对司机(尤其是警车司机)进行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经常性教育,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警钟长鸣。

    二是加强自查。3月以来,区司法局多次对本局警车管理、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严格自查。主要查处警车管理方面是否存在证照不齐,未携带行驶证、驾驶证、准驾证等证件驾驶警车的行为;是否存在号牌不齐,串挂和挪用号牌的行为;是否存在酒后驾驶的行为;是否存在不注重车辆维修保养,不注重车辆整洁的行为;是否存在警车私用,随意转借警车警牌的行为;是否存在非执行紧急公务闯红灯、超速等不遵守交通规则驾驶警车的行为;是否存在违规停放警车,非工作时间未按指定地点停放的行为;是否存在驾驶警车违规参与婚庆或为社会车辆带道的行为;是否存在驾驶警车期间出现吐痰、乱扔垃圾、餐馆饭店外停放本单位警车等不文明行为等方面的问题。通过自查,未发现以上任何违纪违规现象。

    三是加强督察。按照常司发[2013]13号文件精神,区司法局于5月6日、5月14日对汉寿县司法局和德山监狱进行警务和警车管理专项督察活动。督察、暗访中未发现违纪违规现象。

    以后,区司法局将形成警务督察工作常态机制,严格自查自纠,落实交叉督察责任,维护好司法行政干警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来源:区司法局 周章前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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