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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还出租 获刑又散财

作者:admin 来源: 发布时间:2013-06-04 15:10 浏览次数: 【字体:

    5月底,常德市鼎城区农民张某因危险驾驶罪被鼎城区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张某因酒后驾驶自己的摩托车回家,途中又将摩托车非法出租给曹姓父子,摩托车上的雨伞掉落遮挡了视线,致使曹姓父子受伤,为此张某又赔偿了一笔不小的损失。

    今年2月20日上午,被告人张某到姐夫家走亲戚,与姐夫等人喝了一塑料杯白酒后,驾驶自己的摩托车返回家中,行至鼎城区逆江坪镇马家堰村路段时,张某又将摩托车非法出租给前去逆江坪镇中学的曹姓父子。当摩托车行至逆江坪镇土桥冲路段时,因摩托车上雨伞突然掉落,遮挡了视线,造成摩托车侧翻,曹姓父子受伤。经检验,被告人张某送检的血液中检验出乙醇成分,浓度为91.26毫克/100毫升,系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所犯罪行,并与被害人曹姓父子达成了赔偿的调解协议。

    张某无视公共安全,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了危险驾驶罪,自己获刑不说,又非法出租造成他人受伤,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来源:鼎城区人民法院  付勋艳 刘蓉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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