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四个坚持” 稳步推进涉诉信访改革工作
今年来,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改革工作,坚持以推动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为核心,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信访问题为途径,畅通信访渠道,加强源头治理,减少存量、控制增量、确保质量,努力使涉诉信访改革工作迅速、有序推进。今年收悉各级涉诉信访案件15件次,较去年同期减少37件次。
一、坚持依法治访。该院专门成立涉法涉诉信访办公室,配备三名专职工作人员,集中负责全院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和稳控工作。为推进改革步伐,该院加大了对涉诉信访问题的分流处理工作:属于起诉、上诉、申诉问题的,移交立案部门处理;属于执行问题的,移交执行部门处理;属于审理过程中的问题的,移交相关业务庭室处理,并采取责任到人、定期答复的信访责任机制。为加强对信访问题处理的考核,该院实行信访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对全院各业务庭室信访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承办人或承办庭室完成信访问题的处理、回复及化解工作,信访工作的完成情况直接与年度考核挂钩,增强了责任人解决信访问题的积极性。
二、坚持源头预访。一是狠抓案件质效。不服裁决和执行不到位是引发涉诉信访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因,为此,区法院狠抓案件质量,提高案件撤诉率、执结率,降低上诉率、改发率,取得了一定成效,民事、行政案件撤诉率较去年同比分别上升9.4个百分点、43.3个百分点,一审民事行政案件上诉率同比下降0.24个百分点,一审诉讼案件改发率同比下降0.11个百分点,执行案件实际到位率同比上升3.4个百分点。二是建立长效机制。与建立独立的信访办公室相适应,该院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涉诉信访工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规范涉诉信访工作。该院实行的信访评估预防制度,将信访风险等级评估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对有可能涉法、涉稳的重大案件悉数掌握、及时准确应对;该院坚持的信访约期接谈制度,以信访人为中心,根据信访人的要求预约院领导进行定点定期接待,避免当事人重复来访的同时,减少了当事人奔波劳累;该院推行的案件判后答疑制度,通过合议庭或承办人的解法释理,增强案件当事人对案件裁判的认同感,有效避免了当事人因不理解而上访、上诉。
三、坚持联动防访。该院在多次工作调研中发现,诉讼代理人在案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少部分代理人尤其是外地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为制造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沟通障碍,有些甚至怂恿当事人上访,易形成较为棘手的信访案件。为此,区法院加强联防,与区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规范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参与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法院诉讼活动行为的规定》,严格规范诉讼代理,从立案关口就禁止外区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本区代理诉讼案件,一旦出现信访问题,法院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时联动,互相协助配合,避免了“土律师”乱代,该院完善互动、互通的信访联动机制,与该区区委、人大、政府、政协、信访部门保持联络,对重大涉诉信访案件或有集体上访苗头的案件及时汇报、沟通,联合化解。
四、坚持多元化访。该院坚持在多元化化解处理涉诉信访方面下苦功夫,出台了《关于建立和完善多元化解涉诉信访机制的实施细则》。在全面清理的基础上,逐案分析,查明原因,找出症结;逐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逐案制定工作措施,进行化解,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到位,要求过高的教育到位,存在过错瑕疵的纠正弥补到位,有实际困难的救助帮扶到位,违法闹访缠访的依法处理到位。该院还制定了《司法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办法》,在严格掌握司法救助资金的适用对象、标准和审批程序的同时,坚持为生活确实困难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今年以来,该院依法依程序发放了司法救助金八万余元,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有效化解了一批棘手的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区法院 付勋艳 谭芳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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