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常德市鼎城区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
日前,受区政府委托,区国土资源局根据《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在局五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常德市鼎城区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听证会。听证会共26人参加,包括主持人1名,记录员1名,拟文承办单位代表4名,村(居)民代表10名,分管国土工作的副乡镇长代表2名,规划局代表1名,房产局代表1名,区人大代表1名,区政协委员1名,律师1名。
近年来,我区经济发展较快,群众生活水平稳步提高,村(居)民住宅建设发证的意识越来越强烈,住宅建设秩序也急待规范。为顺应乡镇政府、村组群众的呼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尤其是解决乡镇集镇、圩场建房审批发证难的现状,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能职责,助推小城镇经济发展,区国土资源局从去年9月份开始,到附近的临澧等县实地调研,吸取桃源、汉寿实践经验,并与市规划鼎城分局、区住建局、区房产局等科局共同讨论研究,经区长办公会审议,形成了《常德市鼎城区村(居)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
区国土资源局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严格按听证程序组织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各听证代表就《办法》分别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及理由,并对一些具体问题提出了疑问及建议,拟文承办单位代表分别给予了解答,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说明。
下步,区国土资源局将综合听证会上各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该《办法》,报区政府批准后尽快实施。
审核:罗漾
签发:罗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用户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